A:“营运车■■◆★”不可以参与补贴。转让车辆和新购车辆的注册使用性质均为非营运性乘用车,均不包括警用、消防、救护、工程救险、营转非■★◆★◆、出租转非、预约出租转非。
Q13.深圳市置换更新补贴是否可以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(报废旧车购买新车)以及各区补贴重复享受?
A★■◆:自《深圳汽车“置换更新”补贴指引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★◆★★■■,完成转让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,可以在2025年1月31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■■◆◆★◆“深圳汽车置换更新”申请补贴,逾期申请不予办理。
A◆★:通过微信小程序“深圳汽车置换更新★★◆”线上申请补贴■■◆★■◆。进入申请页面后,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。
(4)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性乘用车,不包括警用、消防、救护、工程救险、营转非、出租转非★◆★★★◆、预约出租转非。
A■◆:个人消费者在广东转让本人名下车辆■★◆,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★◆■◆■。
(2)转让车辆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日期以旧车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载明的日期为准。
A:(1)深圳市置换更新补贴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(报废旧车购买新车)不可重复享受■★◆◆;
(4)旧车车牌号、车架号信息等,需提供旧车《机动车行驶证》或旧车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(大绿本);
(3)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■◆◆,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,上牌地不限。
(4)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性乘用车,不包括警用◆◆、消防◆■★■◆★、救护、工程救险、营转非★★■、出租转非、预约出租转非。
(2)深圳市置换更新补贴是否可与各区购车补贴重复享受,详询各区商务主管部门■◆◆。
(2)购买日期需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以参与活动汽车经销企业开具的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。
A★■■:通过微信小程序查看补贴申请进度■◆◆★◆★,或咨询新购车辆的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开具法人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。
(5)符合公安部《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》(GA802-2019)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■◆◆★。
A:(1)转让车辆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,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,上牌地不限。